杀人开庭被告人家人不会通知。除未成年人为被告人的以外所有刑事案件,开庭前,都不会通知被告人的家属。判决后,没有义务通知家属,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直接通知辩护律师,由辩护律师代为转达,而不会直接通知家属。
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如下:
1、侦查。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由机关侦查,极少数案件由侦查,这里只讲侦查的问题。机关发现犯罪行为时应当立案侦查,接到报案时需要审查,经审查发现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立案侦查;
2、审查起诉。侦查阶段结束之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机关经过侦查之后。将所有案件证据材料进行提取、固定、装卷,然后将案件卷宗移送到,由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需要向人民提起公诉;
3、审判阶段。经过审查之后认为嫌疑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会向人民提起公诉。将案件卷宗移送,同时将起诉书一并提交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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