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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