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丢了到工商局补办。
营业执照遗失,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然后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后持开具的收到材料凭据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员会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补办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企业/公司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为营业单位的,提交负责人签署、企业盖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5、公司(企业)营业执照正(营业执照全部遗失无法提交的则无需提交)。
综上所述,营业执照的补办需要在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相关材料,确保补办过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企业也需要注意保管好新的营业执照,避免再次发生遗失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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